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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人民群众安全感情况分析及对策建议

发布日期:2021-7-8 作者:市委党校五十期中青班 王中生 来源: 教务处




一、人民群众安全感现状:

2020年度全省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全省群众安全感指数为98.95%、同比上升0.62个百分点,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为97.71%、同比上升1.95个百分点,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满意度两项指标同比实现“双提升”。2020年,黄山市群众安全感99.43%,位列全省第二,较去年上升两位,高于全省平均值98.95%;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97.70%,位列第九,较去年下降八位,低于全省平均值97.71%。

二、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因素:

(一)“黄赌”仍是群众认为较突出的违法现象。在开展打击黄赌违法犯罪整治行动后,我市的社会面黄赌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对于群众的相关举报,还不能做到全部核查处置到位。

(二)公安机关对群众报警的处理和反馈工作仍需加强。面对群众的报警,在接警的处理和反馈效率上还有所欠缺,接警不及时、反馈不及时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黑恶势力犯罪现象仍然存在。扫黑除恶斗争目前已经常态化开展,但是一些隐形黑恶势力依然蠢蠢欲动,线索核查量大、核查得不够深,导致工作推进效率不够高。

(四)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需持续发力。目前已由传统诈骗转为非接触式的电信网络诈骗,诈骗手段之多、数额之大,让广大人民群众防不胜防。在电信诈骗防范宣传、诈骗账户及时止付等方面的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五)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满意度还有待提升。随着社交媒体的迅猛发展,公安机关在闪光灯下执法已经逐渐成为常态,舆论呈现纷繁错杂、参差不齐的情况,公众对公安机关的意见通过网络渠道形成迅速传播之势,民警的日常执法规范性成为影响公众满意度的一个关键点。

三、对策建议:

(一)牢记初心使命,忠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根本宗旨牢记在心,把维护群众利益、服务人民群众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公安工作的基本标准,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难愁盼的事“零懈怠”。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出台一批便民利企举措,真抓实干解民忧、暖民心,努力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加大打击力度,切实增强打击违法犯罪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以打开路、打防结合,打出声威、防出实效,标本兼治、守护平安”的打防观,扎实推进“守护平安”系列行动,针对性强化打防管控工作,强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盗抢骗””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违法犯罪问题,打出声威、防出实效,努力让社会更平安、让群众更满意。

(三)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要深入分析研究涉黑涉犯罪新动向,跟踪掌握行业领域中黑恶势力犯罪新变化、新趋势,扎实推进“六建”工作,持续保持对各类黑恶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再深挖一批黑恶线索、严打一批黑恶势力,精准打击黑恶犯罪,强力整治突出问题,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巩固专项斗争成果,严防黑恶犯罪死灰复燃。

(四)强化宣传防范,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强化公安工作正面宣传,利用好媒体和各种渠道,加强与群众沟通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大力宣传公安工作成果,赢得广大群众认可支持。组织开展常态化、精准化、专业化、立体化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扩大宣传覆盖面,推动反电诈宣传防范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场所,切实增强反电诈宣传的时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与防范能力。

(五)恪守公平正义,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切实把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到执法工作各环节、全过程。要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健全执法监督和运行管理机制,加强执法过程全流程、全要素、全环节管理,严格落实案件受理、侦办、反馈等制度规范和工作要求,严防执法问题发生。要常态化开展执法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坚持办案质量“四级评查”,加大个案评查力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追究,不断增强公安机关办案质效和执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