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3-9 作者:hzwh
陈琪
(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 安徽黄山 245000)
在前后进行了10年多的野外调查,共发现整理出徽州“一府六县”明清时期民间民俗碑刻共253通。我们此次调查不包括摩崖石刻及墓碑。253通碑刻中,有明代碑刻44通,有清代碑刻187通,民国碑刻12通,年代不详的有10通,时间跨度近500多年。尽管这次田野调查进行长达10年多时间,但不可能完整的反映徽州“一府六县”内古代碑刻全貌,我们将在以后的调查中陆续进行整理与补充。
徽州境内崇山峻岭,林木资源丰富,可田地相对较少,不能满足当时社会经济生活的需要,自古以来蓄养林木成为维持当地经济的重要来源,所以对山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就融入百姓的思想之中,反映于宗族的条规之内在徽州也就遗留下众多的保护林木、保持水土等生态保护碑刻。
祁门境内榉根岭岭下有个圆通庵共有4通碑。主要内容是蓄养山林,禁止开荒种植苞芦。碑文这样说的:道路两旁蓄养的树木是保持留荫凉,以方便行人休息的,不料附近一些居民存心嗜利,竟然胆敢执斧图砍森林,荷锄种植苞芦,砍完了道旁的树木,道途日损,行人不便,必须严禁,今后不得私砍树木擅种苞芦。如果再敢故违,覆蹈前辙,一定报官府处罚。
闪里镇大仓村祠堂照壁道光六年三月立的“合约演戏严禁”碑,一共六条规议,全部与林业生态有关,茶叶、桐子、竹笋、山火、松杉出境、挖杉椿等均在规定封禁之例。
在婺源县汪口村乡约所内,有6通关于严禁盗伐汪口村严禁盗伐向山林碑,碑刻记载了乾隆五十年(1785),婺源汪口俞氏监生俞大璋等因汪口向山“自乾隆四十三年,无藉之徒盗行砍伐”,而集体向婺源知县彭家桂恳请颁示勒石严禁。次年七月,汪口俞氏宗族族长、监生俞奎茂等十数名乡绅,再次就蓄树垂荫的向山林木,遭受砍伐,危害数十年古坟,敦请婺源知县予以勒石严禁。
祁门县历口镇环砂村有通清嘉庆二年(1797)冬月立的“永禁碑”。碑文说,清乾隆末至嘉庆初,历口环砂一带乱砍滥伐,严重破坏了山林资源,且滋事生端,引起纠纷。当地有识之士深感忧虑,发起民众公议,立约禁山,并呈报官府。为使封山育林一事做到家喻户晓,地方除了演戏集会当众宣布外,还将此公议立约连同知县批示一并勒碑刻石,定名“永禁碑,”以警后世。
徽州对林木资源的有力保护,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徽州较强的风水观念。徽州水口林被认为起到“藏风得水”、“保护生气”的作用,故徽州许多家法民约族规严令保护。在祁门县渚口乡滩下村中立的道光十八年“禁碑”记载:“禁公私祖坟并住宅来龙下庇水口所蓄树木”。
历口乡彭龙村关帝庙墙上有通禁碑,碑文称我的始祖,宋代的时候就迁居到文溪历口,蓄养水口,上保国家的税收,下庇护基址命”。正是因为宗族世代的严格保护,才留下保存较好的古水口林,为我们研究古水文、古植被、古地理、古文化风俗均提供了良好的依据。
从所见碑文发现有封山护林,有放生行善,有护风水,有保水土,有蔽坟莹,并均有规约数条,告戒民众,以惩背约。对违约者的惩处也较为严历,如在祠堂里罚钱、罚戏,罚跪,更有甚者则要送到官府惩公断。严厉的处罚规定,起到很强的震摄作用,让族人望而生畏,对林业生态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