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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2-3-25 作者:市委党校第51期中青班 陈俊岚 来源: 教务处



2021年对乡村振兴局而言,可以说是“双期叠加”,即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两大战略衔接期及机构职能调整期。如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任务,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具体措施,切实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力度不减,不出现返贫致贫现象。

针对重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该如何修正,保证质量的去稳妥推进:(1)部分产业项目成效不明显,有的地方少数产业项目带动脱贫人口增收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少数到户产业项目投入产出比偏低,有的产品难以销售,只能依靠财政补贴资金维持。(2)基层卫生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村村医年纪大,不能正常行医。有的行政村目前还没有村医,定向培养的村医没有配备到位;(3)农村人才建设不足。个别村大多数农户都整户在外务工,回到农村创业就业的不多。(4)电商功能作用有弱化现象。少数电商综合服务点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网点销售设备经常处于关机状态;(5)项目推进较为迟缓。有的村今年项目还处于前期准备中。有的村今年茶厂建设项目计划于年中完工,但目前只完成主体建设,所需的设施设备还在招标中。有的村谋划产业项目不科学,不能发挥效益;(6)益性岗位开发较少。个别村没有开发公益性岗位。有的出列贫困村公益性岗位开发较少,2年内只有1名护林员岗位;有的户帮扶措施单一,家庭收入来源不稳定;(7)帮扶工作有所弱化。走访次数减少。走访发现今年帮扶联系人上门走访次数普遍较以往减少;有个别新识别为监测对象还未明确帮扶责任人也未制定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对脱贫户的情况掌握不清,相关工作档案资料不齐全。这些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认真研究的问题。为此建议:

一. 持续促进脱贫地区以及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稳定增收。

促进脱贫地区整体发展,促进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持续稳定增收,确保脱贫地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确保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人均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要特别关注收入连续几年下降的脱贫户。

二. 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

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基础数据库,健全多部门联动、系统监管、乡村落实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坚持分层分类、到户到人的原则,针对不同群体强化救助帮扶。进一步健全控辍保学、因病返贫致贫风险防范、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及时解决因自然灾害、意外事件、家庭变故等导致的变量问题,坚持做到动态清零,切实巩固好“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确保不出现反弹。

二. 进一步抓好精准施策。

加强分类管理,综合分析脱贫人口的致贫原因、脱贫措施、收入现状、收入结构等因素,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切实加强脱贫人口分类管理。要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资源条件、发展能力和真实意愿,进一步优化调整帮扶措施,安排好帮扶资金项目,促进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特别要把新增监测对象作为重中之重,及时安排帮扶联系人,全力抓好措施落实,有效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三.通过系统管理和实地督导,加强从帮扶措施制定、落实、核查、销号全过程监管,并定期进行通报。

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和个人参与,形成强大帮扶合力,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持续开展帮扶。

四. 要把发展产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抓手接续推进。

进一步完善“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模式,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和产业项目补贴政策,提升经营主体的带动能力和到户产业项目效益,做好跟踪监测,适当提供产业技术、市场就业信息等服务,落实好普惠政策;对收入不高、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重点帮助其发展产业、促进就业、自主创业,确保持续稳定增收;对脱贫不稳定户,重点防范返贫风险,落实好各项帮扶政策措施。

五. 提升“双基”建设水平。

需要各地认真摸排,找准“双基”建设中的短板弱项,针对群众有强烈诉求的农村道路、小型水利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等,拿出过硬举措,切实加以解决;要统筹用好政策和资金,促进非贫困村“双基”建设和集体经济发展,缩小贫困村与非贫困村之间的差距,实现农村地区整体协调发展。

六. 强化作风建设全面过硬。

紧扣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制定相关方案,充分利用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项整治机制,将乡村振兴领域的项目及资金问题的整治作为重要抓手,持续的全方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