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8 作者:未名
讲会
书院的讲会就是“坐皋比,主讲席,诸学者环列以听”。徽州的这种讲会活动,是书院兴起以后才有的。徽州书院的讲会,始于宋,明中期大为发展,并在歙县紫阳书院和休宁还古书院逐渐形成一种有组织、有定期、有规章制度的活动。清乾隆年间,徽州书院讲会开始衰落。根据书院研究者的看法,徽州书院的讲会滥觞于朱熹的归里讲学,后代诸儒则承其绪而扬之。
宋宁宗庆元二年(1196年)九月,朱子第三次归里,曾在歙县县城东北的天宁山房升堂讲学,听讲的有赵师端(后任徽州郡守,在朱子殁后,首创文公书院于郡学,为紫阳书院前身)、赵师恕(后任余杭县令)兄弟和祝穆、吴昶等人。在天宁山房,朱熹按白鹿洞学规主旨进行讲学,并对来学者答问40条。有研究者认为,徽州书院讲会即发端于此。天宁会后,通过朱熹弟子的倡导,朱子之说便在徽州开始广泛传播。元明之际,六县诸儒讲学授徒,著书立说,对不符朱子理学的论说加以批评,对朱子说而未畅或说而未明的加以补充和引申,于是朱子之学由此大明,并在徽州广为流传,深入扎根。元至正二十二年(1362)春,朱升、赵汸到九江从学黄楚望归来,约乡人郑玉、倪士毅、金元忠、汪蓉峰等在歙县紫阳祠读书讲学,著尚书旁注,以教诸生,又命诸生用其义例,衍生六经四书旁注。讲学著述、阐明朱学之风一时蔚为兴盛。
徽州书院讲会制度的正式建立则在明代。绩溪人周绅在《颖滨书院讲会会序》中记载,明代心学开创者陈献章曾亲临紫阳书院,聚汇徽州六邑人士,每岁一会,并定下讲会的规条,使徽州书院讲会出现制度化的雏形。明正德十年(1515)紫阳书院举行大会,郡守熊桂亲临大会并主讲朱子学说,并与诸生质疑问难。嘉靖三年(1524)十月,歙县山中紫阳书院又举行大会,郡守郑玉(于成,福建莆田人)主教,听讲者众多,郑玉每次都要讲到夜分为止。这是明代前期两次比较盛大和重要的讲会,奠定了徽州紫阳讲会的基础。后来,徽州士子将这种析疑辩难、发明学术的讲会传统继续发扬光大,并使之制度化。“书院的讲会制度一直延续到清代,东林书院、紫阳书院、还古书院、姚江书院的讲会最为兴盛。”<58>
据统计,徽州书院讲会形式的主要有院会、坊乡之会、邑中之会、六邑大会、四郡大会等五种。院会每月举行两次,坊乡之会每季一次,邑中之会每月一次,六邑大会每年一至两次,四郡大会则由徽州、池州、宁国、饶州四府轮流主盟。徽州书院的讲会制度也由先前的书院内部的一种教学形式,演变为具有社会性、区域性特征的学术研讨性质的聚会,并具备了相当的规模。
有史记载,还古书院明代共举行新安大会七次,每次会期十天。清代前五次规模较大,每次会期三天。至乾隆二十一年(1756)后改每次会期为一日后,逐渐冷落最后归于沉寂。
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十月,大会还古书院十日,主教余见田先生(一龙,婺源人),主会邑侯石林祝先生,“听讲数百人”;
万历三十一年(1603)十月,大会还古书院十日,主教焦占园先生(竑,江西人),主会邑侯李东山先生(乔岱,陕西汉中人),“听者几达千人”;
万历三十七年(1609)十月,大会还古书院十日,主教徐鲁源先生(未至),五邑至者众,不及详载。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九月,大会还古书院十日,主教金简曾先生(凤仪,江西吉安人)临会邑侯张芾亭(汝慰,浙江山阴人),“赴会诸友各邑共百五十余人,外府外省共三十余人,司事程熙明、程又新共二十七人”。
天启元年(1621年)大会,大会还古书院十日,主教先请景逸高先生(攀龙,无锡人,人未至,有回书),复请屺瞻葛先生(未至,有回书),临会六邑、外郡会友、司事及老成坐讲者、助费者二百余人。
崇祯六年(1633)十月,大会还古书院十日,主教恒麓万先生(讳尚烈,字思文,江西新建人,年八十六)、遂初吴先生(士,歙人),临会邑侯佐之王先生(讳佐,浙江嘉兴人)及邑学三师,南昌伯伦吴先生(芝芳),正希金先生,五邑代表及司事共18人,听讲者众。
崇祯十二年(1639)十月,大会还古书院十日,主教维清汪先生(有源,太平人),心园翟先生(文种,婺源人),赴会会友十二人。
清顺治元年(1644)至六年,每年秋会一次,每会三日,到会会友最少31人,最多67人。
顺治七年到康熙九(1670),每年春秋二会,每会各三日,到会会友最少5人,最多117人。
康熙十年至乾隆二十年(1755),每年春秋二会,每会各三日,到会早少12人,最多139人。
乾隆二十一年,改会期为一日,到会者寥寥。
随着讲会的进行与经验的不断总结,至明末清初,徽州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讲会制度。清顺治十三年(1656),徽州六县名宿会于还古书院,杨泗祥谋于宿儒汪正叔(讳德元,时年八十三岁),倡议在歙县紫阳书院恢复紫阳讲会,得到大家的支持。顺治十六年,徽州紫阳讲会重振。讲会制定了明确的宗旨、详尽的会规、严密的组织、固定的日期、严格的程序和隆重的仪式。这一整套的讲会制度在清初歙县紫阳书院中得到了较好的贯彻执行,并成为书院讲会制度的模范而被其他书院所效仿。该讲会制度主要包括下述内容:
讲会的宗旨。紫阳书院讲会以“尊朱宗孔、复朱辟王、阐扬理学、延续道统”为宗旨。其中尤以严儒佛之辨为甚:“二氏角儒,儒道存,儒比二氏,儒道亡。夫不知内视其外,儒佛之判,外若宵壤,而谓内无二焉,可乎?宗吾儒不当误入二氏,宗二氏何必窃附吾儒,淆三为一,道之贼也,辨不可不早也。”(《紫阳书院志》卷十五)在明末清初程朱理学复兴的背景下,紫阳书院制定出上述宗旨,起到了阐扬程朱理学,抑扼王学末流的空洞虚妄、流入佛老的作用。
讲会的会期。在紫阳书院,会期事先均有约定。一般分为大会和月会两种。大会于每年九月十五日朱子诞辰或三月十五日朱子忌日举行,每年一至二次不定,会期三天,一般为十三日开讲,十六日散会。月会次数为每月两次,定于每月初八和二十三日举行,巳时开讲,申时散会。
讲会的会规。紫阳书院综合历来著名书院的有关规条,结合徽州书院教育教学实际而制定。 紫阳讲会的会规主要由下述四部分组成:
(一)《白鹿洞书院揭示》
该揭示为淳熙七年朱熹知南康军时,亲手为白鹿洞书院制定。内容简明扼要,包括五教之目、为学之序以及修身、处事、接物之要。现摘录如下:
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右五教之目。尧舜使契为司徒,敬敷五教,即此是也。而其所以学之之序,亦有五焉,其别如左:
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辩之,笃行之。右为学之序。学问思辩四者,所以穷理也,若夫笃行之事,则至修身以至于外事、接物亦各有其要,其别如左:
言忠信,行笃敬,惩忿制欲,迁善改过。右修身之要;
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右处事之要;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返求诸己。右接物之要。<59>
学规明确了书院的教育目的在于“希圣希贤”,做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功夫。学规还规定了书院的教与学的内容,为学的次序与笃行的关键,形成了一套书院教育工作的规范。毛礼锐先生说:“白鹿洞学规,把世界观和政治要求、教育方向以及进行学习修养的途径都结合起来,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教育理论。”<60>徽州书院无不以白鹿之规为圭臬,或照搬全袭;或稍加变通而仿效。紫阳书院亦将该揭示列为书院的指导性会规之首。明正德七年(1512)郡守熊桂重建紫阳书院后,还将该揭示该石砌于书院墙壁,作为诸生为学的原则,以标明书院继承白鹿、天宁遗教之宗旨。
(二)《紫阳讲堂会约》
清康熙八年(1669),新安理学家杨泗祥、汪佑、吴曰慎、施璜等为重振朱子之学,以夺回被阳明心学控制的书院讲堂而制定。全文共五则,即崇正学、敦实行、谨士趋、严始进、图晚节,每一条目下都附有说明。该会约对入会资格作了严格的规定,前四条规定会友入会条件及入会手续,最后一条还规定了对会友中有违会规行为的惩处。
该会约规定:“务经明行修、崇尚周程张朱之学,讲论悉符于践履,著述必本乎躬行,……会长敦请贡院,阐印圣宗,以为后学标准。如侈谈二氏(释道)家言,为三教归一之说,及阳儒阴佛者,不得入会。”“凡渎乱人伦,不矜名节,及为名利奔竞公门,居闲作证,语言无实,刀笔讼师,一切所为有妨名教,而欲登讲尚为名高,挟浮说而取胜者,勿令入会。”对入会要求十分严格,“凡有志入会者,必须会中老成为之介绍,预先告明会长,会长通知各邑会宗,廉核果如所告,方延入会。”施璜主持紫阳书院长达四十三年之久,对此,他在跋文中曾解释道:“窃详立规之意,所贵在人品真实,学术醇正,足以究身心性命之事。不在滥交游侈人众矣。”当年主持紫阳书院的施璜曾说:“紫阳立规甚严,会友必择,非过峻其门庭也,一则鉴名流滥集,广通声气,后染无穷之祸;一则恐有类禅门,登坛大乱吾道之真,所以宁甘澹泊,不慕势利纷华;宁同志寥寥,不效名场闹热”。<61>阐述了对会友作出严格要求的理由,一是吸取教训,免遭东林之祸;二是杜绝类禅的王门学者,卫护紫阳道统。书院以朱子学说为旨归,也反映了对当时官学化书院的不正学风的抵制。
(三)《崇实会约》
初为方学渐辞官归里后为所建桐川会馆所定会规。明万历二十八年(1610)九月十五日,方学渐应邀主持徽州六邑大会聚讲,会间以该会约传授六邑会友。原有12则,今尚存11则。即会有统、会有期、会有仪、会有图、会有辅、会有指、会有录、会有论、会有程、会有章、会有戒。在每条下均附有详尽说明,为当时讲会的基本原则。
(四)《紫阳规约》
由歙县学者洪德常与汪知默等人,据旧规参以己见,订为六条,即敦伦之学、择善之方、执礼之本、存诚之功、寡过之法、崇俭之效。每条下附有说明,多砥砺之语。
上述讲会制度的实行,对讲会的组织、讲会的仪式及程序、讲会的材料与会录及后勤保障等等都作了详细规定:
(一)讲会的组织
在紫阳书院的讲会中,设有会宗、会长、会正、会赞、会通诸职,并规定了各职所司,分工相当明确。会宗要“道述行谊,群心向性者,共推而尊之”,由各县就该县推儒士之德高望重者一人担任,以“主盟阐教,躬执牛耳”;另设会长一人,处理会中一切会务;设会正一人,要能够“纪纲庶事为诸友先,齿稍次于会长,行与才合”,协助会长工作;设会赞二人,“罔或贰三年富力强干谞足任者二人,为会赞,综理庶事,应酬来学,受命于会长,质成于会正,殚力任劳,勿辞委琐;会宗、会长、会正共同组成讲会的领导核心,以“同心一德,共成此学”。此外委童子才敏者二人,为会通,他们具体负责实际性事务,所谓“报事约友,惟是奔走”。可见,这是一个严密有序的组织系统,讲会能够正常进行,是与这一系统的大量工作分不开的。
(二)讲会的仪式及程序
紫阳讲会的主要议程主要分三个部分:一是祭先师。紫阳书院在讲会之日,先由会赞设朱子神位于堂上,并设香案,会友如期而至,要“先升堂揖先师,次揖会宗,次揖会长以下,后交实录于先师,前就坐,待齐排班,向上四拜,分班揖就坐”。二是宣讲与歌诗。祭毕,“宣讲义一章,就坐,歌一诗少选,再进讲,歌诗少选”。三是查会录并家居过善过,进行赏罚登记。“查实录并家居善过赏罚,讫登考核之纪”。四是质疑问难,议事辨礼。“布席饭讫,撤席复坐,质疑问难,议事辨礼,至申,揖先师,揖会宗,分班揖,歌诗而散”。
(三)讲会的材料与会录
讲会的材料是讲会时讨论问题的经典依据,类似于我们今天教学所用的教材。而会录则是对参与讨论的各方发表言论的记录,同时也包括记录者本人在会中的言行,目的在于督促、省察学业进修。紫阳讲会的内容除四书、六经外,还有理学家的著述、先贤的语录等。讲会前,先由会宗从先贤经典中预选一章,加以引申议论,衍为讲义,会正也同样分撰一章,会友亦可自撰一章。这些材料要在会日前二三天誊发入会者,“参互校定,期于精切明要”。会讲之日,“择会生以次宣读,听者体贴入身,印正心体,必大有益,非以为谈柄也”。“会生有能自撰一章者尤见其用功之勤”。这种恰当地运用讲会材料的方法,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入会者钻研问题的积极性,成为书院讲学的成功经验之一。会讲之日,还要选出二程、朱子的诗篇十几章,以备会时讽诵歌咏。
“会日谈丛,不有记录,一飞鸟之音耳”, 讲会中不乏发言者的精辟之见及生动表述,这就要求入会者能够把讲会中所见所闻随时记录下来,“日久成帙,觇所自得焉”。有点类似于现在所说的笔记,是保存大师会中言论的一种重要方法。对后人来说,既可查考,亦多鞭策,是不可多得的宝贵资料。
此外,讲会的后勤供给、日录、上次会期布置的相关作业的检查等均有定规。
清初,紫阳讲会恢复后,紫阳、还古两书院每年春秋两季都各举行会举一次,每次三日。汪佑(字启我,号星溪)自顺治十八年(1661)主持歙县两紫阳书院会事,前后三十年。施璜(字虹玉)自康熙二年(1663)参与主持两紫阳书院会事前后四十多年。康熙四十五年,主会事者吴曰慎(字徽仲)、施璜先后去世。康熙五十七年,汪芹等32人联合发出《公启》,称“施、吴两会宗相继沦亡,而讲者稀矣。自是之后,岁议司会二人,每逢九月望日文公生诞之辰,邀集同人行释菜礼,以荐馨香。苟遇宿望通儒,先期恭请主坛设教,尤所欣望。或难其人,则姑待之。”紫阳讲会从此基本停止了,偶有会讲,亦寥寥可数。乾隆十五年(1750),延请夏宗澜山长主讲,一时叹为“施、吴两先生后,未之闻也!”以后讲会便又寂然无闻了。还古书院讲会到乾隆二十年,仍以春秋各会讲三日如旧,次年会费不足,改春秋讲会各一日,从此不再复三日之期,而且到会者稀少,会讲也就自然停止了。
从紫阳讲会的规程看,当时徽州书院的讲会己趋于制度化和正规化。是时的紫阳讲会己超出一般书院讲学的范围,成为地区性的学术研讨集会。这些会约和规程,显示的作用更为积极和突出。还古书院则据上述紫阳讲会条约制定了《还古会约》(九条)、《还古会仪》(五条)等。
讲会不仅传播了知识,更活跃了学术,极大地促进了书院的教学与社会学术活动相结合,使明清之际徽州书院的讲会达到了更高的水平。在保证书院日常教育教学的基本功能的同时,还充分发挥了书院的学术研究功能,逐步发展为制度化的学术集会和组织,其意义已超越了书院讲学本身的范围,体现出了书院的进步性。紫阳书院也逐渐发展成为新安理学(清后期为新安朴学)的中心和在全国都有相当名气的学术研究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