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12-21
负责全市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安徽省南片区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全市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承办全市会计从业人员和经济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全市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无纸化考试工作;开展其他相关培训工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